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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扶持激励创业致富带头人

建立机制 注重成效

凤山扶持激励创业致富带头人

近日,凤山县出台《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激励办法》,对2018年至2020年期间参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致富带头人,包括致富能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等,将给予各方面的扶持激励,着力构建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

该办法明确了对致富带头人的支持和激励措施,对通过组织务工、带动产业发展、引领创业等方式带动贫困农户达到稳定增收且如期实现稳定脱贫、具有突出贡献的致富带头人,授予“凤山县优秀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荣誉称号;对带动贫困农户发展产业或务工达到稳定增收脱贫的致富带头人,若有贷款,县政府分层次给予100万元以下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补助,并持续补助3年。

同时,办法明确了严格的考评标准。致富带头人以用工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务工合同,贫困户务工收入达家庭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上;以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农产品加工、销售合同,贫困户家庭人均年收入达5000元以上并脱贫;以发展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必须与贫困户签订种植、养殖协议,指导贫困户实施项目,确保贫困户增收达到脱贫标准。

该县还注重成效运用,由组织部门负责对致富带头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进行培养和定期考核,将具备条件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成党员,将党员的致富带头人培养成为村“两委”班子成员,进一步充实村“两委”班子力量。同时,将把优秀的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推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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