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优化模式 加强监管
巴马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多方筹措资金、优化建设模式 、加强资金监管等举措,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悉,目前全县10个安置区均已基本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共安置农户2023户,惠及97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1894户9113人,同步搬迁对象136户687人。
多渠道筹措资金。“十三五”规划时期,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通过统筹中央、自治区、市、县易地扶贫搬迁等相关专项资金筹集一部分,市场化运作方式融资筹集一部分,鼓励和引导搬迁对象自筹一部分的方式,多渠道筹措落实。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为辅的安置方式,建设集中安置区8个,分散安置区2个。2016年以来,该县共筹措各类财政资金71669.21万元。
优化工程建设模式。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分为农户自建、统规自建和统规统建3个模式。2016年,该县以精准识别结果划定的建档立卡分数为基准,把搬迁对象分为四档差别补助,搬迁对象户均建(购)房成本分别控制在4万和14万以内,补助资金由乡镇直接发放给搬迁户。2017年至2018年,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行统规统建,按进度支付工程款,不再发放建房补助。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统规统建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由县移民工作管理局主管、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实施。
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专户管理。根据《广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专项融资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融资资金使用六方协议》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该县于2016年设立财政局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资金专户,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特别是专项融资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不与其他专项资金混淆使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资金的审核拨付程序,支付一批,审核一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与此同时,在原有专户的基础上设立易地扶贫搬迁代发户,专门用于发放拆除旧房奖励补助资金,减少资金流转次数,通过银行代发户直接将资金转入拆旧搬迁对象账户,大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对全区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把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纳入“绿色通道”进行管理,按照“能放则放、能简则简、能快则快”的原则,简化资金审核拨付环节,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及时拨付工程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建章立制,保障资金规范使用。为进一步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和使用,该县制定并出台《巴马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监管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落实资金监管职责权限,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从制度上保障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的安全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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