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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出台就业创业补贴措施

为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实现农民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日前,巴马瑶族自治县出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促进就业平稳推进工作措施》,对受疫情影响的农民工给予就业创业补贴,确保疫情期间农民工就业平稳推进,确保贫困群众有稳定收入。

补贴措施规定给予补贴具体情况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就业补贴、外出务工农民工防疫补贴、新创办市场主体发放农民工创业补贴等4类。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岗补贴中,贫困劳动力于2月至6月30日期间,在县外企业或县内就业扶贫车间、企业稳定务工的,按照疫情期间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稳岗补贴;就业扶贫车间带动就业补贴中,对3月31日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在6月30日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5人以上就业,年内用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为其吸纳就业或委托从事生产加工活动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贫困户劳动力人数一次性给予企业带动就业补贴每人2000元;外出务工农民工防疫补贴中,在2月至6月,到县外企业或县内就业扶贫车间、企业务工的农民工,给予每人一次性防疫补贴100元;新创办市场主体发放农民工创业补贴中,在1月至6月,对受疫情影响发生季度亏损的,一次性发放创业补贴,企业按10000元/户标准发放,个体工商户按3000元/户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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